千年简牍里的秦汉往事

2023-08-28 12:25:57 来源: 齐鲁壹点

记者 张向阳

日前,《北京大学藏秦简牍(全五册)》面世,成为关注焦点。据不完全统计,目前全国各地发现的简牍数量约30万枚。简牍所载文献非常丰富,是当时的“百科全书”。与传统史书不同的是,出土简牍中记载了大量普通“小人物”的信息,呈现传世文献未能记录的日常生活,还原了历史细节在岁月长河中的独特价值和意义。


(资料图)

带迷信色彩的官场“秘笈”

在简牍中,有些内容展现了秦汉时代吏治的内容,在北大秦简中有《从政之经》,简文中有官吏者自律、修身、宜忌及治民之术,阐述了从政尚贤的道理。内容与体例颇近于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《为吏之道》秦简,反映了秦代吏治教育的面貌。

古代官场说话办事有很多“讲究”,甚至包含一些带有迷信色彩的数术文化内容,出土于甘肃天水放马滩一号秦墓的秦简《吏篇》分甲乙两种,讲述了下级怎么向上级汇报工作,以及在什么时候汇报工作。简中逐条罗列从子日到亥日十二日中每天旦(平旦)、安(晏食)、昼(日中)、夕(傍晚)等四时求见长官的不同结果,便于下级官吏选择求见上司的时机。如《吏篇》甲简54:“子旦有言,喜,听;安(晏),不听;昼,得美言;夕,得美言。”即是说子日这天的旦时(平旦)言告,长官喜听;安时(晏食)言告长官,则不听;昼时(日中)可得美好的言词;夕时(傍晚)亦可得嘉言。这些资料揭开了秦国官场的一些“秘笈”,对于了解秦代数术文化、社会关系具有一定参考价值。

上世纪九十年代,在江苏省连云港市发现的尹湾汉墓,出土了133枚竹简和23枚木牍,共22种文献,包括政府行政文书、私人文书等。其中,6号墓主人师饶是一个担任过功曹的官吏,虽然品级不高,但地位重要。在简牍中,可以窥见师饶日常的工作和家庭状况。

师饶的《元延二年视事日记》是他的工作日志,元延二年他一共出差了16次,总计161天,几乎占了半年的时间。从正月至七月中旬直到岁末他连升三级,但仅仅过了一年,他就去世了。简牍中还记载,师饶因病向师子夏借贷钱“八万”,约定五月末还债,虽然师饶按时凑齐八万还钱,但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。可见,师饶虽然有一定权力,但家境并不富裕,而且带病工作直至去世,可谓“清廉”的官员。

上世纪七十年代初,甘肃金塔县境内汉代肩水金关遗址出土的汉简《劳边使者过界中费》,记录了朝廷派遣官员去慰问戍边将士的耗费账目,“粱米八斗……即米三石……羊二……酒二石……”吃掉了各种米多少、多少只羊、喝了多少酒,都有详细的数字记录,此次接待费用一共花了1470钱。那么钱由谁出呢?专家研究发现,这些出差的招待费是“AA制”,根据简牍中记录,肩水金关共有27名官吏,每人有份,平摊了55钱。

秦代出现错案追究制

在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、湖北江陵张家山汉简、湖南岳麓书院藏秦简、西北汉简等资料中,发现的大量律令典章,为世人揭开了秦汉时期律令体系的面貌。此外,在湖南湘西的里耶秦简、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等出土简牍中还保存了大量司法文书档案。

上世纪八十年代末,云梦龙岗秦墓出土的一块木牍,牍正面两行35字,背面仅3字,其内容是与墓主人相关的一份乞鞠(复审)、免罪文书。这是一个对错判案件进行复审判决的法律文书。它讲述的是一个名叫辟死的人,大概原来是位从事司法事务的小吏,后来被法官误判城旦刑(秦汉时一种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劳役刑)成为刑徒,涉案官员因此受到法律制裁。九月丙申日,沙羡县丞签署了关于辟死免除刑责、重新成为庶民的文书,并让当事人持有该文书作为长期有效的法律凭证。法律界人士认为,这说明秦代已经出现了错案追究制,是法官审判责任的制度化。

汉代张掖郡居延边塞出土的金关汉简中还有一份关于野骆驼的诉讼,这件讼案发生在永始二年,一位叫张宗的人骑驿置的马去边塞哨所探视生病的哥哥张禹,张禹在甲渠候官某部担任士吏,后来因病去世了。有一天张宗看见塞外有野骆驼出没,就让张禹生前的同事——居延甲渠收虏隧长赵宣骑他的驿置马出塞追野骆驼,追了三十余里捕获野骆驼回来,然而,还未走到隧(哨所),赵宣骑的马就猝死了。赵宣想用野骆驼给张宗作为赔偿,但张宗不同意。赵宣认为是张宗让他骑马去追野骆驼,才导致驿马猝死。二人争执不下对簿公堂,官府判赵宣赔偿张宗马钱七千,可谓一只野骆驼引发的讼案。由此也看出,马匹作为汉代重要的战略物资,价格高昂,官府对其管理相当严格。

汉代养老制度的写照

出土简牍保留了不少汉代的契约文书,包括买卖、借贷、遗嘱等。

江苏仪征胥浦汉墓所出西汉哀帝时期“先令券书”简牍,是中国目前所见最早、最完整的家庭遗嘱实物,立嘱人是一位名叫朱凌的老妇。她病重临终之前,请县乡官吏、里师和亲属到场,订立遗嘱,一是交代子女们的生父,因朱凌共嫁过三个丈夫,育有六个子女;二是分配田产。朱凌借助汉代遗产继承法,根据每个人实际生活状况厘定子女的遗产,在严肃的法律之外,她又教导子女和谐相处、相互关爱,充满母爱的温情。这份遗嘱也显示了汉代女性在婚姻自主、财产处分等方面的权利。

有些简牍中的公文记录了当时国家颁布的政策,反映了当时的一些制度。像1990年敦煌悬泉置遗址出土的一枚汉简,记录了汉朝不同年岁的老人所享待遇,也是西汉养老政策的体现。简牍中提到年七十以上者二百二十七人,其中四十六人受米,十四人复子孙,一百六十七人受杖。

所谓“受米”又称赐米制度,即官府给予老人发放粟米。西汉初年90岁以上老者享有“受米”的优待,但具体年岁与受米者的爵位有关。汉文帝时进行了改革,赐米制度被放宽为八十岁以上,同时也取消了高龄老人爵位限制。从简文中可知,四十六名八十岁以上老者享受赐米制度。所谓“复子孙”即免除九十岁以上老者子孙的徭役,令其照顾老人;所谓“受杖”即“受王杖”。这在周代就已经出现,《周礼》中“年七十,王命赐杖”,王杖大多以鸠首为装饰。这是因为古人认为“鸠者不噎之鸟也,欲老人不噎”。故鸠杖寓意老者饮食顺畅,有祈望其健康长寿之意。这也是尊崇长者的汉代养老制度的真实反映,被称为“养老简”。

记录“饮不醉”与“酒悲”

出土简牍中可窥见秦汉人多姿多彩的日常生活场景,北大秦简中《公子从军》《酒令》《泰原有死者》等篇充满生活气息,描绘了当时情感关系、娱乐生活、复活故事的生动画面,改变了人们对秦帝国的单调印象。

其中的《酒令》是秦人饮酒时吟唱劝酒的歌谣,语言十分生动风趣:“饮不醉,非江汉也。醉不归,夜未半也。趣趣驾,鸡未鸣也,天未旦。”大意是说,再多的酒也喝不醉,除非像浩荡的江汉之水。还没喝到夜半,喝醉了也不回家。鸡还没叫,天还没亮,何必着急驾车往家赶,不醉不休的酒徒形象呼之欲出。另外,北大秦简牍中还有一枚枣核状六面木骰,每面书写两字,可辨识者有“饮左”“饮右”“不饮”“千秋”等,应是饮酒行令时使用的骰子,与这段劝酒歌相映成趣。

西北边塞环境恶劣,酒后斗殴事件常有发生,居延新简中《建武五年候长原宪被劾状》就记录了酗酒斗殴酿成的悲剧:东汉建武五年,一位名叫让的官吏带了酒到甲渠候官衙,和这里的最高长官一起饮酒,正巧第四守候长原宪到甲渠候官衙汇报工作,甲渠候于是叫第四守候长原宪和原宪的上级夏侯谭一起饮酒。喝完让带来的酒后,不尽兴,再饮!没想到悲催了,原宪和他的长官夏侯谭产生了争执,原宪持剑在夏侯谭胸口上戳了一个大洞,“广二寸,长六寸,深至骨”。贪杯闯下大祸,原宪赶紧骑马向南奔逃。甲渠候立即与令史等人追捕,到原宪的治所后也没有抓到。一问才知道,原宪已带着一张弩机、11枚箭、3斗米和5斗军粮等物品,骑马私自越过隧界,向西南方向逃走了。这些历史细节对研究汉代边塞士卒的日常生活,强悍的边地风气提供了材料。

此外,为了禁绝粮食浪费,减少酗酒滋事,汉代简牍中也有禁止民间私酿、私沽、群饮的相关规定。长沙五一广场附近出土的汉简中多见对“糜(靡)谷作酒”之吏民的处罚,违反者“罚金二两”。

秦代教材有“小九九”

2200年前的秦代数学教材有啥内容?2002年,湖南湘西龙山县里耶镇里耶古城1号井,出土36000多枚秦简,其中一枚是“九九乘法表”,从“九九八十一”到“二半而一”,共38项,简洁上口,而且口诀表里还涵盖了二半而一这样的分数运算。里耶秦简的“九九乘法表”应该就是秦朝的数学教材,也是目前全世界发现最早的“乘法口诀表”实物。

早在春秋战国时期“九九乘法口诀”“十进位制”已经广泛使用,在《荀子》《管子》《战国策》等典籍中也有记录。2600年前春秋时期的齐桓公,就有关于“九九乘法口诀”的记载,现在看当时已经得到普及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,里耶秦简“九九乘法表”已成为当时流行的数学教材。这说明秦时不但有历史记载的“语文课”,还有“数学课”。此外,浙江的乌程汉简、敦煌汉简、居延汉简、居延新简、均记录了“九九乘法表”,与今天流传的基本一致。

北大秦简《算书》三种一半内容与田亩、田租计算有关,体现出中国古代数学的实用传统。《算书甲种》篇首的《鲁久次问数于陈起》,内容为数学家陈起向鲁久次论述数学的重要性、应用的广泛性以及对国计民生的必要性。陈起还构建了三方三圆的宇宙结构,这是从未发现的“盖天说”模型,既填补了中国早期数学思想史的空白,又具有重要的天文学意义。《算书》甲篇第二部分是“九九术”,形式与今天的“九九乘法表”相差不大。

湖北江陵出土西汉初年的张家山汉简《算数书》,是对先秦时期数学成就的总结,表明先秦时已经形成了一套初步的数学理论体系。其中的算术部分记述了世界上最早的整数四则运算,还记载了正负数的运算以及分数的性质。竹简数学著作中,还记录大量有关比例、面积、体积等算法和相应的算题,证明先秦时期这些算法已经很成熟了。简牍之上的数学文献,展示了两千多年前古老数学成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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